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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刚经解义93  

2011-11-01 18:55:49|  分类: ●金刚经解义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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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菩提。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。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。然灯佛即不与我受记。汝于来世。当得作佛。号释迦牟尼。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是故然灯佛与我受记。作是言。汝于来世。当得作佛。号释迦牟尼。[1]何以故。如来者。即诸法如义。[2]

佛言:“实无我人众生寿者,始得受菩提记。我若有发菩提心,然灯佛即不与我受记。以实无所得,然灯佛始与我受记[3]。”此一段乃总成须菩提无我义。佛言诸法如义[4]者,诸法即是色声香味触法。于此六尘中,善能分别[5],而本体湛然[6],不染不着,曾无变异。如空不动,圆通[7]莹彻,历劫常存,是名诸法如义。《菩萨璎珞经》[8]云:“毁誉不动,是如来行。”《入佛境界经》[9]云:“诸欲不染故,敬礼无所观。”


[1] 僧肇《金刚经注》:“若见有法,则乖菩提,何容得记?无法则会理,会理则向极,故得记也。”

[2] 僧肇《金刚经注》:“何以故无法便得记耶?诸法性空,理无乖异,谓之为如。会如解极,故名如来。有相则违,无相则顺,顺必之极,故宜得记之也。”

[3] 《圆悟佛果禅师语录》:“个中若立一丝毫能所见刺,则重过山岳。从上来决不相许,是故释迦文于然灯佛以无法得受记。卢老于黄梅,以本来无物亲付衣钵,至于生死之际,才自担荷。则如灵龟脱壳,应须净秽二边都不依怙,有心无心、有见无见,似红炉著一点雪,二六时中透顶透底洒洒落落。游此千圣不同途处,直下令纯熟自然成就,得个绝学无为,千人万人罗笼不住底个真实人也。”

[4] 《祖庭事苑·怛萨阿竭》:“此言如来。《演义》云:‘若依法身如来者,即诸法如义。若依报身,即乘如实道来成正觉。若依化身,则乘萨婆若乘来化众生。故曰如来。’”《祖堂集·大珠》:“一切世间生灭法,无有一法不归如。”

[5] 《联灯会要·义怀禅师》:“示众云:善能分别诸法相,于第一义而不动。作么生说个分别底道理?老僧试为分别看。四面是山,中间是僧堂、佛殿、厨库、三门,这里是法堂,上是天下是地,僧是僧俗是俗,作么生说个第一义?若向这里明得去,穿取维摩老子鼻孔。若也不会,且待阿逸多出世。”《续灯正统·通忍禅师》:“恁么也不得,不恁么也不得,恁么不恁么总不得。只者,岂不是分别?然正分别此无分别底。所以曰:‘善能分别诸法相,于第一义而不动。’唤作竹篦则触,不唤作竹篦则背;不得有语,不得无语,不得向意根下卜度;不得飏在无事甲里,不得向举起处承当,;一切总不得。速道、速道。才开口便打出。者里又何处著得思惟分别来?若也透得,岂不是无分别智。”

[6] 〖湛然〗即体为用,与体皆常住不灭,故云湛然。《观经玄义分》曰:“恒沙功德,寂用湛然。”

[7] 〖圆通〗遍满一切,融通无碍。即指圣者妙智所证的实相之理。由智慧所悟之真如,其存在之本质圆满周遍,其作用自在,且周行于一切,故称为圆通。复次,以智慧通达真如之道理或实践,亦可称圆通。《楞严经》卷五谓,二十五位菩萨各个皆具圆通,共有六尘、六根、六识、七大等二十五圆通。此外,楞严会上二十五圣之中,以观世音之耳根圆通为最上,故称为圆通尊、圆通大士。

[8] 〖菩萨璎珞经〗凡二卷。竺佛念译于姚秦建元十二至十四年(376~378)。又称《菩萨璎珞本业经》,乃叙说菩萨阶位及其三聚净戒等之因行。乃华严系统之用语,与华严之教相相合之处甚多。尤以立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、十地、无垢地、妙觉等五十二位菩萨行位而有名。全经分八品:集众品、贤圣名字品、贤圣学观品、释义品、佛母品、因果品、大众受学品、集散品,以阐述菩萨之阶位及修行。在大众受学品叙说三聚净戒,以八万四千法门作摄善法戒;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作摄众生戒;以十波罗夷作摄律仪戒。本经受《梵网经》之影响甚深,其三聚净戒之内容,均属大乘戒。特点在于菩萨戒有受法而无舍法,一得永不失;即使犯波罗夷戒,亦不失戒体。并主张戒以心为体。

[9] 〖入佛境界经〗具名《佛说大乘入诸佛境界智光明庄严经》五卷,宋法护译。妙吉祥菩萨问:“不生不灭是何增语?”佛言:“不生不灭是即如来之增语。”广说种种之譬喻及种种之法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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